2008年6月5日星期四

关于我不成功的交通运输毕业设计答辩

对不起,让关心我的老师、同学和朋友失望了。
我当然无法回答"假如你经营了一家有3000辆汽车的道路运输企业,怎样在政府下达动员令要1500辆的时候把它们及时的组织起来投送到规定的地点"。因为答辩时间不够了,老师也没有期待我的回答,我也的确没有研究这个问题。准确的说,就像"在汶川地震中道路运输企业的应急"一样,第一个问题也不属于我的研究范畴。
刚刚看到一段话,让我拾起我原本决定放下的东西。"我丝毫没有幻想道德有多么巨大的力量,我更相信好人是逼出来,劣币驱逐良币责任不出在个体本身,当作奸犯科的成本远远低于诚实守法者的成本的时候,依靠一时的良知发现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执法者的无力和监督者的缺位,只有法律让流于形式,也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豆腐渣惨剧的再次重演。"(来源:http://www.ftchinese.com/sc/story.jsp?id=001019495&pg=3)
和我帮助一个同学参考设计的应急机制一样,限于我们的社会经验和想象力,让我们原创的给出一个可落实的企业机制是不现实的。事后我笑着告诉被老师问住的她,我们提供的机制就是让企业在需要的时候有足够的制度弹性和刚性来确保像提问的老师一样能够给出可落实的机制的人被我们的企业雇佣――在设计中,我们是老板,不可能也不需要亲手设计一切,但是为了让我们的企业保持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保证我们需要的一切都有人来设计。
假如现在让我回答开头的问题,我会这么说:在现行体制下,遵循现有的法律程序,普遍情况下这一要求是无法实现的。理由在论文中有了充分的阐述。虽然我的研究无法给出一个实现方案,但是它给出了一个可以实现的可能。让几乎不可能走向很可能,这就是我研究的意义。如同我引用的那段话,即使我能够设计出可以做到"在政府下达动员令要1500辆的时候把它们及时的组织起来投送到规定的地点"的企业制度,其目前的投入和产出将完全不成比例,任何头脑没有毛病的企业经营者都不会采用,我以为这样的企业制度设计出来才没有什么意义。
另外,在我的答辩幻灯片的封面和鸣谢里没有出现指导老师陆盈老师的名字,是我的疏忽,在此致以最诚挚的道歉。非常感谢陆老师的指点和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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