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8日星期日

也看“范跑跑”

首先,向那些在灾难中没有抛下学生先跑的老师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中很多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自从知道"超道德"这个说法之后,我便常常可以在很多地方看到这个东西的身影。超道德往往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但是也仅仅是个人取向的问题。别人这么做值得尊重,但不这么做的人也没什么错误。尤其是,即使一个人自己做出了超道德的决定,也不应该以此为依据来鄙视或者声讨和自己有不同决定的人。
教师的职业道德,我以为,与军人不同,不包括牺牲生命去如何如何。老师后跑,属于"超道德",这和弃船时船长最后撤有本质不同,因为老师的责任原本就不是对学生的生命负责。即使学校对未成年的学生有监护的责任,我认为在实践中也绝对不应该将对学生生命负责的重担完全压在老师身上。以地震为例,学校应该有坚固的校舍,健全的应急预案,老师的角色是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者。如果预案里说老师应该带头跑以带动训练有素的学生们逃生(当然只是个假设),那么老师留在最后以至于耽误了学生逃生才是应该被声讨的。当然如果一个学校有健全并且落在实处的应急预案的话,我相信范老师不需要用自己的常识或本能来判断究竟先跑还是后跑的问题,也不必面临那些道德或者舆论上的困境。所以,楼塌得太快孩子们来不及跑我们应该追究的不是张跑跑李跑跑的责任,塌得不那么快的楼里的孩子们没能安全有序的撤出来,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的话,那么自然也应该有相应的规章来惩罚破坏应急预案实施的老师。
我相当赞同范老师给孩子们的教育,或许现在说出来的最大问题在于不合时宜吧。但是,无可否认,让孩子们学会尊重包括自己和他人在内的每一个生命的确非常重要。当然也应该点明的是秩序的重要性,尤其是混乱状态下的秩序。有先有后的撤退是为了所有的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撤离。就像不闯红灯来保证安全一样,属于大家一起遵守才有意义并且才能够发挥作用的妥协。不遵守红灯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和更低的整体效率,因而也会导致更低的平均效率。现在大家都闯红灯,或者在没有红灯的路口,当然只能依照自己的判断,以自己的生命为优先。
苛求他人进行超道德选择的人,往往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生命和选择自由,我会怀疑这种人是否也会在其他情况下希望牺牲他人的利益,来换取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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