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6日星期五

被强奸的耳朵

为啥国内没有用户听一段广告省一部份或全部话费、感兴趣还可以直接拨通广告投放者进行咨询的"移动电话广告业务( Mobile Advertisement ,以下简称 MAD )"呢?
平常广告没少听,其实听到的是彩铃。广告彩铃一般是集团用户的彩铃。
彩铃和 MAD 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懒的细说。从钱和主叫者的耳朵的角度来看, MAD 是主叫者为了钱出卖自己的耳朵,不管怎么说还有不卖的权利;彩铃则是被叫方或者给被叫方买单的人花钱来强奸主叫方的耳朵——再讨厌也不能不听,真TMD恶心。
不知道有没有主叫方花钱给耳朵买安宁的服务——不论如何,最终赚的满盆满钵的都是服务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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