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星期日

俺当年的论文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天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想起我那个烂尾掉的勉强及格的纯原创毕业论文了。虽然勉强及格非常稀少,但是我为原创性而自豪。另外老师们自己争执起来也是很有趣的。
起码从选材角度,我还算是相当有远见的。

交通这一块,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运送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很泛泛。交通果然是次生需求。没有人为了交通而交通的。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工程建筑、能源化工、大型水利设施、民用核设施、新闻媒体、国防科研生产和市政设施保障等单位,应当依法担负国防勤务。"呐,看看这个专业设置。不管是搞交通还是电信都在其中。嘿嘿~

其他的,没有特别令人鼓舞的消息,比如我期待的从国防经费里拿点钱做民用 GPS 兼容北斗的改造之类的。
第十二章"特别措施",这一整章看得我寒毛倒竖。这算是给新疆断网事后立法么?也可以看做是大局域网的合法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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